淮安﹝2020﹞5号
各县区人民政府,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、市直有关单位,有关企业:
经市安委会同意,现将《淮南市“1+11+N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淮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
2020年6月15日
淮安[2020]5号附加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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